【网络强国这十年】微步在线薛锋:创业维艰,创新更艰******
【网络强国这十年——创业心得篇】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和虚拟化技术的不断涌现,数字化转型推动全球云市场井喷式发展。然而,在数字化转型不断深入带来业务场景的多样化的同时,云端服务背后也存在各类安全问题。威胁情报防范作为保障信息数据的重要一环,扮演着信息产业“把关人”的角色。
近日,微步在线创始人、CEO薛锋做客光明网“网络强国这十年”专栏,畅谈创业经历,讲述创业初心与选择,并对当下网络安全行业创业者的发展方向给出建议。
瞄准行业需求,专精“威胁情报”
微步在线成立于2015年,是我国最早一批关注互联网威胁情报的企业。薛锋表示,2014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浓厚,作为偏技术管理型的工作者,自己对网络安全行业有一定理解和洞察,看到威胁情报技术极有可能成为使网络安全技术发生变革的节点,便决定创业。
薛锋说,相比创业维艰,他觉得创新更为艰难。在创业过程中,无论是做一个新的商业模式,还是推广新产品给客户传递新价值,都承载着教育市场推广的新理念,需要经历很长的周期,这个过程可以说很契合“创业维艰,创新更艰”理念。
对于选择威胁情报作为创业细分赛道,薛锋表示,与传统的安全防御不同,威胁情报防范的核心在于主动“出击”,这基于一种全新的网络安全认知理念: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有效预判危机并且进行主动防御。即从不计其数的报警信息中筛查,提前获取攻击者的攻击工具、攻击途径、攻击意图等信息,精准找出威胁所在,从而响应并把损失降到最低。这也就要求借助AI、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型技术,进行海量数据存储计算。而在微步创立之初,这些技术已经趋于成熟,微步正是发现了威胁情报的可能性,确定其为切入点,开拓创新,期待为行业带来一些变革性的技术。
“云化”服务体系,聚焦新安全探索
作为国内新兴网络安全公司,微步在线长期植根于威胁检测领域,积累了强大的威胁情报和威胁检测分析能力,研发了基于流量和终端的“云+流量+端点”全方位威胁检测响应产品矩阵,帮助企业建立全方位的威胁监控体系,持续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产品和服务。
针对当下网络安全行业中,威胁端和需求端同步变化,“新安全”业态应运而生,微步在线聚焦技术提升和产品服务,进行了一系列新探索。
“过去上网都会用到DNS服务做域名解析,在此过程中,就可能有钓鱼网站、木马等的威胁存在,而微步创新使用云化的交付方式,便捷用户体验。”薛锋表示,这种云化交付、按年订阅、重视实战效果的方式,能以较低的成本帮用户持续解决安全困扰问题。这种云化的创新服务,不仅是国内首家,也深受用户欢迎。
薛锋介绍,目前大概有几千家单位通过这种云化方式,基本上实现“分钟级”就能使用微步的服务,大大区别于传统网络安全终端不易移动、时间成本高的特点。
不是“一劳永逸”,而是“日日常新”
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所面临的传统安全与网络安全威胁交织,网络空间对抗已成为大国博弈的常态化手段,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已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关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构建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国家安全防护体系。
薛锋表示,作为数字时代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型企业、网络威胁发现和响应的领军者,团队将结合自身优势,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建立全面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不断扩展,努力应用于国家网络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上,同时坚持守正创新。
当下,网络安全行业内基础设施和客户需求都在发生变化,这就要求行业内各类企业持续不断开拓创新,在此过程中,要认识到网络安全并不是“一劳永逸”,而是“日日常新”,这样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我一直觉得,网络安全行业其实非常像医疗行业,医疗行业应对的是现实世界中存在的生物病毒体,而网络安全行业其实应对的是网络世界中的黑客或病毒。”谈及未来规划,薛锋表示,下一步,微步在线将继续沿着精准及时发现多样化网络威胁、帮助用户做出积极响应的大方向,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深化“客户成功”概念,助力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监制:张宁 李政葳
采访:雷渺鑫 李飞
拍摄/后期:雷渺鑫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