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而三命意的《伶官传序》******
作者:詹丹
欧阳修的史论名篇《五代史伶官传序》分别在中开头、中间和结尾,出现了三处观点句,即:
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夫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对此,虽然有人曾提出哪一处是中心句的疑问,但也有不少学者把三处观点作了归并处理。如流行甚广的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有关这篇作品的题解,就把三处观点整合在一起加以论述道:
这篇文章是把“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作为教训,说明“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指出一个王朝的兴亡主要决定于人事,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其进步意义。
而陈必祥在《欧阳修散文选集》题解中论及此文时,把第一处观点句称为“全文的主旨”,把第二处称为“结论”,又把第三处称为揭示“带有更普遍意义的教训”,是“扩大和深化了主题”。只不过用换一种说法,依然对三处观点句作了归并处理。
不过,吴小如在1980年代论及该文的主题时,一方面归并处理了三处观点,但更重要的,他还有着深入一步的看法:
这篇文章的主题归纳起来不外这三层意思:首先是盛衰治乱兴亡之理,由于人事而未必由于“天命”,这是一篇的主干。其次,所谓“人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和“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虽然吴小如在提出主题的三层意思的同时,对内部关系做出了逻辑分析,认为第一处观点句“人事”是主干,后两处是“人事”的具体表现,大致体现出“总-分-分”这样的逻辑关系。但我的看法稍有不同。
从逻辑分类看,后两处的观点,确实都属于“人事”的范畴。但从观点的抽象到具体的递进程度或者说从“人事”的普遍性到特殊性看,其间的关系又是步步深入的。
由于第一处提出的观点“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中的“人事”毕竟没有具体内涵,所以这是在一个宏观角度,提出了与“天命”相对的观点,来构成盛衰之理的具体内涵。也就是说,相对于纷繁复杂的“人事”来说,这个概念本身是抽象而又空洞的,只是当作为与“天命”对等的一个概念,把传统的认同“天命”的观念也向“人事”有所转向,才有其具体的针对性。
也正因为“人事”概念本身的抽象和空洞,所以它反倒像虚位以待的框架,可以容纳丰富的内容。其实,庄宗之所以失天下的原因本来就复杂,《旧五代史》在庄宗本纪最后评价说:
然得之孔劳,失之何速?岂不以骄于骤胜,逸于居安,忘栉沫之艰难,狥色禽之荒乐。外则伶人乱政,内则牝鸡司晨。靳吝货财,激六师之愤怨;征搜舆赋,竭万姓之脂膏。大臣无罪以获诛,众口吞声而避祸。夫有一于此,未或不亡,矧咸有之,不亡何待!
其罗列出的林林总总,所谓“咸有之”,正说明了这一点。当然“伶官传序”似乎更突出其重点,所以在林林总总的“人事”中,强调了人的行为上的“忧劳”和“逸豫”这一组概念对比。这样就把抽象的宏观的“人事”递进到相对具体的中观层面。这当然是有庄宗的具体行为可以呼应的,这里且举一事为例。
《新五代史》有记录说:
同光三年夏,霖雨不止,大水害民田,民多流死。庄宗患宫中暑湿不可居,思得高楼避暑。宦官进曰:“臣见长安全盛时,大明、兴庆宫楼阁百数。今大内不及故时卿相家。”庄宗曰:“吾富有天下,岂不能作一楼?”乃遣宫苑使王允平营之。宦者曰“郭崇韬眉头不伸,常为租庸惜财用,陛下虽欲有作,其可得乎?”庄宗乃使人问崇韬曰:“昔吾与梁对垒于河上,虽祁寒盛暑,被甲跨马,不以为劳。今居深宫,荫广厦,不胜其热,何也?”崇韬对曰:“陛下昔以天下为心,今以一身为意,艰难逸豫,为虑不同,其势自然也。愿陛下无忘创业之难,常如河上,则可使繁暑坐变清凉。”庄宗默然。终遣允平起楼,崇韬果切谏。宦官曰:“崇韬之第,无异皇居,安知陛下之热!”由是谗间愈入。
在这里,身为一国之主不顾民间疾苦而只想着自己安乐,庄宗过往忧劳与当下逸豫的鲜明对比,成为一种身体的真切感受,而不听忠臣进谏、尽受小人蛊惑,常常又是关联在一起的。《资治通鉴》也记录了这一史事,胡三省加注感叹说:“郭崇韬之言,其指明居养之移人,可谓婉切,其如帝不听何!”
此外,观点句中,“兴国”和“亡身”对举,“国”和“身”还有互文足义的意思,所以文章最后提出庄宗“身死国灭”,就有了词语肌理上前后呼应的连贯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庄宗后来的“逸豫”事例斑斑可举,但文章从《尚书》中的“满招损谦受益”引出该文的观点句“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还是说明这种现象具有相当普遍性。这样,把这种虽然具体但依然普遍的观点,推进到庄宗个人境遇的特殊性,也就是作为“序”而指向“伶官传”的特殊性,所谓“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这是呈现第三处观点句的意义所在。相对第一处的宏观和第二处的中观来说,这第三处的观点句,就是微观了(尽管结尾的“岂独伶人也哉”一句,显示了作者也努力要把这种特殊的微观回扣到普遍性中)。
在以“宏观”“中观”和“微观”理解三处观点句的递进关系时,我们都是以“人事”为立论前提的。在这过程中,作者所谓的“虽曰天命”一句,似乎被抛到了一边。我们固然可以说,作者强调了人事的重要性的同时,并没有完全否认“天命”的存在,但其向下文延伸的肌理性关系,似乎已经被我们无视。我们没有意识到,在其论述的递进过程中,那种似乎已经隐身的“天命”意识,其实际内涵已悄然发生了改变。
许多人在强调第二处观点句时,无意中遗漏了“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的后一句“自然之理也。”而这似乎从“人事”中逸出的,这不能被主观世界完全掌控的普遍性、规律性之理,以颇为“自然”的方式出现,使得我们忽视了其存在。而这,恰恰是能够跟同样不受人的主观控制的“天命”互为相通,形成一种肌理性联系。
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谈到唐代向宋代有关天的观念变化时,认为是从“天谴的天向天理的天的变化”,也就是“主宰者的天向理法的天的变化”。唐以前的人们习惯认为,作为主宰者的天似乎有着人格意志,可以借助自然灾害,对君王犯下的错事做出谴责,以提醒君王纠正过错,所谓“天谴事应”。此类观念到宋代已经受到了不少学者的挑战。欧阳修和宋祁主持编撰的《新唐书》,就讨论了“天谴事应”的问题,并对此有所质疑。在“五行志”中,认为后世之人是在“曲说而妄意天”,所以他们编写的体例就“著其灾异,而削其事应。”而《五代史伶官传序》中提出不受人意控制的自然之理,正是从“天命”向“天理”过渡的桥梁。当天理内在于人事中(这被沟口雄三称为“欧阳修的天地人之理”)得到理解,成为一种规律时,认识到这种规律、这种天理的存在其实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不过,当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反复证明这个规律的存在,不断重蹈覆辙时,才是一件使人不胜感叹的事,也难怪欧阳修会在他的史论中,常常劈头就感叹一声:“呜呼!”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语文研究院)
2023中国车市展望|二手车新政落地 能否冲击两千万辆大关?******
1月1日起,二手车新政落地。按照《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个人在一年内过户名下车辆不得超过三次,且个人名下的车辆在购入一年内不能销售。
瓜子二手车高级副总裁王晓宇表示,以个人经纪模式为主导的二手车交易成为历史,行业进入以企业经销模式为主的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瓜子二手车数据显示,从元旦开始,大多数二手车市场、车商以及交易相关配套服务企业均已正常经营,市场人气开始快速恢复,线上平台交易量相比2022年元旦假期增长30%以上。
1月16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公开表示,2023年是各项政策全面落地的一年,二手车市场应该会全面恢复应有的活力,据预估,2023年二手车交易量应该向2000万辆大关冲击。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总工程师许海东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新政鼓励二手车经营主体去进行二手车交易,而在二手车产业中,只有二手车经营主体为主进行二手车经营才能够保证二手车整个营业体系维持正常发展。
车商以个人名义售二手车被限
《通知》中规定,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个人名下持有时间不满1年的汽车有三辆及以上的,一年内只能卖两辆,第三辆车开始开不了交易发票,也无法进行交易过户;具体时间是看办理交易时,该车在个人名下持有时间是否满一年。
此前,我国二手车交易方式以经纪模式为主。所谓经纪模式是指二手车经营主体将收购的二手车过户到车商/员工个人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这也就产生了个人“背户”现象。有二手车商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个人之间交易可以免征购置税,减少成本。而经销模式则是指先将车收购至公司名下,再对外销售,在这种模式下,需按照二手车销售价格的0.5%进行缴税。
“2022年11月的时候,二手车市场的负责人曾通知我们二手车经销商,11月特别是12月大家都忙着处理手头库存车。”环京地区二手车商陈先生告诉记者,2022年规模大的二手车商库存车较多。
“2022年12月下旬,基本都在抓紧处理挂在名下的库存二手车,12月交易量增长远超11月,基本达到年内高峰。由于自己的库存车比较少,手头积压车辆还算好处理,但市场上规模稍大的二手车商压力相对较大。”陈先生说。
二手车商老李表示,手头积压车辆较多的车商由于无法短期内处理完库存车,部分会采取将库存车分散到不同的人名下的方式。不过他表示,这只是短期的应急手段,并非长久之计。
尽管有的车商犹豫,但大部分车商表示,自然人交易受限制有利于行业发展,政策意图是好的。
二手车由个人经纪转向企业经销
在经纪模式下,二手车交易普遍存在规模小、车况信息不透明、无法保证售后服务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诚信问题突出等现象。许海东分析称 ,新政策只是限制个人经纪模式或者是黄牛倒卖等情况,整体上利于行业发展。
业内普遍认为,随着新政的实施,未来二手车交易也或将像新车一样,实行经销模式。
王晓宇认为,“对于中小车商来说,应该积极拥抱二手车行业新政,进一步提高业务的合规性、透明性,加速从个人经纪模式升级为企业经销模式。”许海东表示,新政策有利于保证二手车行业的正常健康发展。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补充表示,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车商不能坐以待毙,而应注重自身的转型升级,需要通过自身调节,找到与新形势的平衡点。
对于车商而言,调整首先需要注册个公司成为法人企业,经营范围中含有“汽车或二手车销售”的项目,或直接在原有二手车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增加“汽车或二手车销售”业务;其次需要在商务部网站完成备案。
“该政策具有行业里程碑式的意义;大部分车商已有相应的准备,落地后各地车商群体根据当地政策细则也会做好进一步落地工作。”王晓宇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说道。
交易价格或将呈现下探趋势,品牌车商更稳定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二手车累计交易量为1602.78万辆,同比下降8.86%,同期相比减少了155.7万辆,累计交易金额为10595.91亿元。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显示,去年12月二手车交易价格持续走低,交易价格在5万元以内的车型占比增长明显。《2023年中国二手车行业展望 》研究报告中分析称,2022年全年二手车的成交均价从6.16万下降到4.84万,呈现下降趋势;基于供应链产业成本趋势及国内激烈的新能源汽车竞争环境等因素影响,预计2023年二手车交易价格仍将呈现下探态势。
业内认为,新政实施以后,随着二手车经营品牌化、规范化的深入,预计2023年品牌化车商的经营将会呈现更加稳定的趋势。
随着二手车交易临牌、以及此前全国取消国五限迁等实施,当前二手车政策组合拳已全面落地,行业已经迎来全国大流通。“对广大车商群体来说,不仅应该积极拥抱二手车行业新政,加速从个人经纪模式升级为企业经销模式,提高业务的合规性、透明性与诚信度;更要善于利用线上平台抢占全国大流通的市场红利、进一步提升周转与经营效率,大幅提升自身竞争力。”王晓宇表示。
许海东认为,近年来商务部持续推动二手车限迁接触,加快流通,对于二手车行业发展极大利好,二手车的交易流通对新车市场销售也是利好突出;按照发达国家二手车与新车交易量的比例,我国二手车市场还将继续发展,同时也将带动新车市场、二手车出口的共同发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